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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监狱高戒备监区自来水管线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营口监狱委托,对高戒备监区自来水管线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71000855)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1 辽宁省营口监狱高戒备监区自来水管线工程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辽宁省营口监狱高戒备监区自来水管线工程项目一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416060.09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业绩、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4.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90号创业大厦2楼203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经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携带备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创业大厦2层)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换。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 14:0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行政审批大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辽宁省营口监狱

  项目联系人:战先生

  联系电话:0417-317203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90号创业大厦2楼203室

  项目联系人:李萁

  联系电话:18640755875

  传 真:0417-2878877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邮箱地址:lnbx_yk@163.com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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