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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余杭清源泵站(仁和水厂取水泵站)活性炭投加系统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实行)》(余财国字【2016】68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2017)76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杭州余杭清源泵站(仁和水厂取水泵站)活性炭投加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余杭清源泵站(仁和水厂取水泵站)活性炭投加系统改造采购项目(QTJY-2017-077)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余杭清源泵站(仁和水厂取水泵站)活性炭投加系统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设备供应商。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具有1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市政自来水厂粉末活性炭(或石灰)自动投加系统工程业绩(含安装)【要求业绩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中至少有一年的年产值不得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本年度内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内(2017年10月 30日至2017年11月7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业绩【1、相关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复印件(若项目合同无法体现“活性炭投加系统(或石灰)”工程内容,须同时提供采购人证明);2、提供2014、2015、2016年中至少有一年的年产值不得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交招标人(所有材料均由交易中心代收,由招标人审核确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人通知各投标单位,且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七、招标代理公司: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层;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571-89282811

  八、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6楼规划审计部;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571-86165710。

  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项目编号: )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特此告知。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委托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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