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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市太湖县刘畈乡集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皖H31702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县刘畈乡集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施工已由安庆市环境保护局以环局字【2016】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湖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刘畈乡

  2.2建设规模:排污管道、检查井敷设、过河混凝土支墩布设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240万元。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平台: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或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请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th/)“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4186020,联系人:赵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1月6日至 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30前,登陆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505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4008503300)。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满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4.5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11月29日15时00分,地点为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湖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56-418016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人民路天龙大厦

  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18010705955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不计息,在2017年11月29日14时00分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以下账户。开标时以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务室出具的账户到账信息为准,财务室不另行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

  开户名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县支行

  银行账号:184237080449

  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备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收款银行账号与招标项目标段唯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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