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白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已由 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太发改发【2017】4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内容:新建综合处理车间、浓缩液池、清水池、缓冲池、采购安装监测设备等处理设施,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2.2工程地点:太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咀头镇李家沟村五组安家沟)
2.3标段划分:该工程设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注:拟派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监理标段企业资质要求: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无在监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 6日至 11月 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 太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白县住建局二楼)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投标手册(宝鸡地区以外企业除外),企业资质网上查询登记表、建造师网上查询登记表并提供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查询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环保工程)业绩证明1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表)。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无在监项目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网上查询登记表、项目总监网上查询登记表并提供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查询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环保工程)业绩证明1份(合同、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3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谷路1号(高新锦园)4号楼1单元1704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91089616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