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36页,31.评标方法中
“以各包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该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各包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作为该包第二中标候选人。”
更正为:“以各包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该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各包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作为该包第二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详见(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二)招标文件第36页,(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各包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更正为: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各包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注:其中包3、包4采用兼投不兼中方式,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包3、包4的评审结果均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确定该投标人为标的额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另一标段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上升递补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由此导致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少于三个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余下实际数量推荐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如果在结果公告发出之后,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另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二、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紫莹、薛业生、李允仪
电话:020-37860530/37860545
传真:020-87768283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邮编:510080
招标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6396212
传真:0757-86396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4号财联大厦1203室
邮编:510060
特此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