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桃源县黄石镇芭茅洲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7】722号文核准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源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配套和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XZB-HN-171103
2.2工程名称:桃源县黄石镇芭茅洲污水处理工程
2.3建设地点:桃源县黄石镇
2.4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612.96万元,新建黄石镇芭茅村、新铺村、茶园村污水处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2.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施工验收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8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11招标范围: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实施招标(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湘发改农【2016】78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3.2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且具有承包项目全部预算经费30%以上的流动资金;
3.2.3投标人拥有市级及以上农业环保类科研单位作为技术支撑单位;
3.2.4投标人近两年做过同类项目;
3.3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7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且上述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捌万伍仟元整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90 0680 5250 4031
5.3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保证金收据上注明“桃源县黄石镇芭茅洲污水处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桃源县黄石镇芭茅洲污水处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11月17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托管账户到帐为准。
5.5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6. 报名方式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6.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须知:投标人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派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持下述资料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⑧人员部分: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⑨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⑩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近两年同类项目合同。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4日15:00时,地点为: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事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源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德市浙商广场(武陵大道和洞庭大道交汇处)B座918室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736-7727689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6-7727689或0731-8516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