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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睢县水环境整体改善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资格预审条件

  本采购项目睢县水环境整体改善一期工程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睢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睢县水环境整体改善一期工程PPP项目

  2.2采购编号:睢财采代[2017]191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有关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共设施的要求,经睢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及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社会资本方进行该项目建设及运营、移交。

  本项目位于睢县城区,项目紧紧围绕睢县水环境问题,通过消除水安全隐患,保障区域防洪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影响及示范中原地区生态建设,为中原水城打造新的生态亮点,提高睢县县城的城市品质,为睢县打造“中原生态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奠定坚实基础。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20年(含建设期2年)。

  3.2投资概算:约90648.09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为90648.09万元(其中工程费65423.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97.14万元,预备费3464.17万元,环境费用406.49万元,建设期利息5085.92万元,流动资金271.19万元)。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政府指定机构出资比例为5%,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95%。项目融资比例不得高于项目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债券等合法方式筹措。

  3.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包含八个子项目,分别为:(1)新概念污水处理工程;(2)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3)水系连通工程;(4)利民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5)护城河水质提升工程;(6)濯锦湖人工湿地工程;(7)睢县水文化展示中心;(8)智慧水务。

  (1)新概念污水处理工程

  新概念污水处理工程地点选择在红腰带河南侧、利民河西侧、睢平路东侧,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处理规模4万 m³/d的睢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概念污水厂)一座,一期先行实施规模2万 m³/d。包括处理规模100t/d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的生物有机质中心一座,一期先行实施规模50t/d。同时配套进行睢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管网)的建设,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①护城河:截污管道采用单侧铺设2.44km;②利民河:截污管道采用双侧铺设21.94km。

  (2)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

  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2万m³/d,出水标准为一级A。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增处理规模2万m³/d的污水厂二期,并将污水厂总体出水水质标准提升至接近地表水IV类标准。

  (3)水系连通工程

  本次水系连通工程包括2条输水管线(9.53km)、2处水系连通涵(341m)。

  1)2条输水管线布置

  1#输水管线起点接新概念污水厂,终点到濯锦湖,线路长9.34km,设计流量0.653m3/s。采用泵站加压、地埋管道输水。管径为0.8m,采用涂塑钢管Q235,设计压力1.0MPa。

  管道沿利民河右岸由南向北敷设,以减少管道施工对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影响,线路先后穿越南环路、复兴路、文化路、睢州大道、振兴路、拱州路、凤城大道、襄邑路,后沿襄邑路折向西,穿越中央大街、湖东路和世纪大道,最后到达濯锦湖。管道铺设方式:一般路采用开挖地埋;睢州大道至振兴路段,由于河岸紧邻居民建筑,管线选择沿河底铺设,采用混凝土包封防护,长0.8km;穿越城市主干道采用顶管,共计10处,总长587m。

  3#输水管线:起点接二污配水井,终点到解芝八河,线路长0.19km,设计流量0.653m3/s,进口水位56.10m,出口河底高程53.00m,高差约3.1m,采用重力流输水。管径为0.8m,采用涂塑钢管Q235,设计压力1.0MPa。

  管道由二污配水井接入后,由西向东敷设,穿越085县道后汇入解芝八河。管道铺设方式:配水井至085县道采用开挖地埋,穿越085县道采用顶管,总长30m。

  2)水系连通涵

  ①濯锦湖-城北渠连通涵

  濯锦湖与城北渠连通,工程起点位于濯锦湖,终点为城北渠,沿线穿越锦绣大道(省道S211),汇入城北渠,线路总长106m,其中管涵90m,进出口连接段16m。

  管涵沿线设1处检修阀井、1处控制阀井和进、出口连接段,设计流量0.65m3/s,进口水位54.00m,出口渠底高程52.30m,净扬程1.7m,具备连通能力。管涵沿濯锦湖至锦绣大道采用明挖地埋,长40m;穿越锦绣大道采用钢筋混凝土顶管,长55m。

  ②城北渠跨世纪大道连通涵

  城北渠为东西走向,世纪大道由南向北将城北渠截断,为实现城北渠-利民河贯通,需设置跨世纪大道连通涵。连通涵起点位于城北渠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以西,终点位于交叉口以东,沿线穿越世纪大道,线路总长235m,其中管涵219m,进出口连接段16m。

  管涵沿线设1处检修阀井和进、出口连接段,设计流量1.3m3/s。管涵穿越世纪大道,采用钢筋混凝土顶管,长189m;穿越后涵管进行开挖埋设。

  (4)利民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

  本工程河道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治理河长8.236km。主要工程项目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截污管道、清污分流、生态修复、驳岸景观、滨水海绵带、利民河液压坝和跨河桥梁等。

  1)清淤疏浚工程:清淤范围为利民河治理全段,包括7.736km主河道和0.5km西支,总长8.236km。

  2)岸坡整治工程:利民河岸坡整治工程共17.702km,其中岸线修复1.23km,新建护岸防护16.472km。

  3)清污分流工程:本工程将对沿岸的魏堤口泵站、振兴路泵站进行改造,以避免雨污水污染利民河。

  4)生态修复工程:利民河生态基流来源为二污厂出水和经过濯锦湖人工湿地处理的三污厂尾水,即利民河来水全部为再生水,在流动中需要进一步保障水质进行生态修复工程。

  5)驳岸景观工程:利民河驳岸景观面积25万m2。

  6)滨水海绵带工程:滨水海绵带建设于锦绣大道至南环路利民河沿岸,设有植被缓冲带、植草沟、若干雨水花园、生物滞留设施等措施。

  7)利民河液压坝工程:为满足利民河水生态景观需要,规划在河道与南环路交叉附近新建液压坝一座。

  8)跨河桥梁工程:本次利民河综合整治需拆除重建生产桥5座,公路桥1座。

  (5)护城河水质提升工程

  护城河位于睢县南部老城区,水量全部来自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体透明度差,植物量少光合作用复氧能力差,藻类大量繁殖,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现拟采用一系列措施进行护城河水质提升。

  (6)濯锦湖人工湿地项目

  濯锦湖湿地位于睢县北湖以北,锦绣大道以南,湖西路与世纪大道围合区域,占地面积约32ha,现状基本为农田,湿地系统完全遭到破坏。本项目以改善水质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景观休闲功能。

  (7)睢县水文化展示中心

  建设内容:水文化展厅、VR影厅、游客中心、商务会议室、水安全实验室、智慧水务办公室等,以及配套通风、通讯、安全监控等辅助工程和供水、供电、排水等公共设施。

  (8)智慧水务

  本项目对睢县北湖、苏子湖、濯锦湖、城北渠、利民河进行水质和水量的信息化管理。

  3.4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指定机构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指定机构股权比例为5%,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5%。经县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依照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

  项目具体运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完成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设备、配套基础设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确保无第三方追索。

  3.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4.2、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成员,并在社会资本方中做为项目公司的最大股东。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报名时和申请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申请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4.3、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16年企业净资产2亿元及以上;

  4.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申请人承接过投资或建设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定义:单个项目合同额在1亿元以上的水利项目)的经验,证明文件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5、信誉要求:申请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至少三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6、银行授信:企业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7.3亿元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承诺贷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3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4.7、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平台网站(www.hnsl.gov.cn )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备注:若联合体参与预审申请,以上4.3、4.4、4.6、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4.1、4.5、4.7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4.2中的资质要求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cn)内网办公登录模块,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进入网站用户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0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竞买人、供应商请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5日上午9:30分整。

  7.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睢县湖东路与锦绣大道交叉口南50米路东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59231626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70-6027991 17719023230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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