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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东南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东南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美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东南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东南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项目,迁建东南及罗村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万吨/日,改建原务庄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万吨/日;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过滤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料仓、变电站及鼓风机房、配套设备间及加药间、出水仪表小屋、机修间仓库、门卫室、控制中心等。

  2.3工期: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承包人因素导致工期延期(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拖延一天按50000元罚款,罚款归发包人所有,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估算价:

  招标内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东南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项目,迁建东南及罗村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万吨/日,改建原务庄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万吨/日;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过滤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料仓、变电站及鼓风机房、配套设备间及加药间、出水仪表小屋、机修间仓库、门卫室、控制中心等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及其他配套设施土建及安装工程(不含发包人材料设备供货,但包含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安装)整套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高压供电工程(含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及其连接电缆)由发包人另行发包,不在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

  招标估算价:本项目的招标估算价金额为人民币106448400.00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投标人持有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具备建筑、结构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有效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1.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1.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1.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打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规定位置。)。

  4.5.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2.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5.2.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2.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打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规定位置。)。

  4.5.3 其他人员要求:

  4.5.3.1建筑工程专业人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5.3.2环境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人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 给水排水专业)。

  4.5.3.3机电工程专业人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证” (供配电专业)。

  4.5.3.4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3.5造价人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5.4社保要求: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上述4.5.3.1-4.5.3.5款中的所有人员不能互相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4.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质量验收合格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处理厂且规模达到日处理量5万吨或以上的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印章;中标通知书上必须含有中标金额、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姓名,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定)、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备案,同时业绩还须提供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集中交易机构网站的评(中)标公示(告)查询路径进行核实,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7投标人企业连续近三年(2014、2015、2016)均盈利,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企业负债率不得大于70%,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打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规定位置。)。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

  5.2 报名时间: 2017 年11月16 日 9 时 00分起至 2017 年11 月22 日 17 时 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1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79.8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年12月6日24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12月1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 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9.5 其他要求:

  1、平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升级工程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东南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项目、狮山镇官窑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提标改造工程)、狮山镇小塘污水处理厂项目(提标改造工程)、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禹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提标改造工程)、狮山镇松岗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项目(提标改造工程)、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九江明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横江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共13个项目同期进行建设。

  已成为平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中标人,及除平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升级工程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东南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项目外的其余11个项目中其中两个项目的中标人,均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美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永佳 联 系 人:麦佩珍、陈彩凤

  电 话:0757-86396212 电 话:0757-86319790、86361691

  传 真: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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