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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一污水处理厂聚合硅酸铝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一污水处理厂聚合硅酸铝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一污水处理厂聚合硅酸铝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ZBXD-2017H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金凤

  项目联系电话:177118190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马金凤 17711819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雅琪 0951-3938347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36号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备注

聚合硅酸铝铁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化工产品、污水处理药剂、化学产品等);3、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连续三个月银行缴费凭证为准(原件);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5、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车队若为租赁的,必须附上《租赁合同》(原件);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检验检测报告(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经销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2:00 至 2017年11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36号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8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36号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东门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缴纳金额及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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