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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乐市市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市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3320020100

  项目联系人:张艺潇、刘书敏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985993

  采购人:新乐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礼堂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572017

  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85993

  预算金额:187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运营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4、近三年内在银行无不良记录(银行记录需提供基本户开具银行资信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响应;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如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报名的响应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提供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d.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e.被授权人身份证;f.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g.银行资信证明h.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i.《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查原件留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接受报名。根据财政部第214号令第六条规定,报名结束后,由采购人和磋商小组采取分别推荐方式, 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推荐不少于3家运营商发售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标书编号:HYBT17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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