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塘镇工业园区生活污水改造工程园区外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位于象山县定塘镇;
工程造价: 约17万元;
工程规模:污水管长约666米;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检查井、泵站等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4.投标申请受理
4.1时间:2017年 1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16:30时止(节假日除外)。
4.2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
4.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⑷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⑸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⑴~⑸资料原件备查,资料复印件均留存。申请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仟 元。
6.2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7795043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定塘镇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黄根福 联 系 人:陈丹莉
电 话:13968382939 电 话:0574-65656202
传 真:0574-6565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