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贤庠镇碶头陈村)-移表出户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及乡镇共同承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贤庠镇碶头陈村
工程造价:约 22.6724万元(不含甲供材料费);
招标范围:图纸及业主指定范围内的给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7-2018年度象山县水务集团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4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17 日至2017年11月 21 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1-5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15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肆仟元整。
6.2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2015]4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年度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 24 日9时30分,地点为: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点: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罗亚红
电 话:1358684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