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我单位于2017年11月9日发布的无为县道口经济产业园污水管道连接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三项、投标人类似要求:具有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已成功监理过施工长度2.0KM及以上、管径DN600及以上顶管施工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注:业绩必须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期间已竣工验收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建设单位证明(若监理合同等不能反映业绩的顶管长度和管径,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相应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建设单位证明原件(若合同等不能反映业绩的顶管长度和管径,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须携带至开标现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做无效标处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修改为:具有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施工长度2.0KM及以上、管径DN600及以上顶管施工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注:业绩必须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期间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建设单位证明(若监理合同等不能反映业绩的顶管长度和管径,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相应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建设单位证明原件(若合同等不能反映业绩的顶管长度和管径,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须携带至开标现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做无效标处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时间为准。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特此澄清。
无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