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畸山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列入区农村污水项目计划表,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图纸
实施地点:Ⅱ标段(畸东村)、Ⅲ标段(畸南村)、Ⅳ标段(畸上村)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原砼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接户工程、玻璃钢化粪池、提升井、水电安装及绿化等工程
工程预算造价:Ⅱ标段3555258元(其中甲供材料525647元)
Ⅲ标段4127210元(其中甲供材料564631元)
Ⅳ标段4716000元(其中甲供材料671240元)
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标段
安全要求:合格
其他:本工程管道、检查井、井盖、流量计及液位计等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实行甲供,具体清单见合同附件
3投标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处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处理)资质,已被录入《奉化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且未被清退。
3.3每家投标单位同时承接各年度累计的宁波市奉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行政村数量不大于6个(已通过初验的行政村不计),以往年度未通过初验的单位名单由招标人提供(以开标评审时间为准)。
3.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入围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招投标的(全部合同段),取消该镇街道入围资格,清退出镇街道名录库,并增加一个行政村数量。
3.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年龄60周岁以下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经理限中本工程的任一标段)
3.6安全员: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11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10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承包者,请于2017 年11月23日9时00分至 2017 年11月29日16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街518号),持宁波市奉化区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未办理或是临时交易证的须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相关手续,相关资料请查阅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区)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 时间 :2017年11月23日至2017 年11月29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公园路1号
邮 编:315503
联 系 人:任敏
电 话:13780018003
传 真: /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299号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袁昆炬
电 话:0574-88583970
传 真:0574-8858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