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中水综合利用项目已经鹤节减示范办(2016)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鹤壁市石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境内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中水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监理
2.4投资金额:施工总投资约 3100万元。
2.5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周期: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投标人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关证书。
3.3企业2014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本项目投资规模类似项目业绩最少一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此项类似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不低于本项目规模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本项目相关数据)。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涵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情况,存在此情况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如不存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共设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11月 23日 至2017 年 11月 29 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5.2招标控制价为:施工合同价的1%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 15 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石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392-68523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693925578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