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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蕉岭县蕉城环东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第二期(G205国道雨水分流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7-1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环东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第二期(G205国道雨水分流工程)(第二次)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蕉城环东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蕉发改审批函[2017]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蕉岭县蕉城镇。

  2.2 建设规模:G205国道雨水分流,新建G205国道分流主管渠约1474m,支管若干,包括管网敷设、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堤岸重建、道路修复工程等工程内容。工程造价约4550万元,具体规模及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和财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上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2.3 计划工期: 360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施工设计图完成蕉城环东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第二期(G205国道雨水分流工程)(第二次)的施工。

  2.5招标控制价:45515600.4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一项公开招标且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以上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须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招标主管部门颁发的,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出具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任务,则以废标处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职安全员1名,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还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给排水工程师1名、机电工程师1名、财务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近三年(即2014年、2015年、2016年)净利润为盈利,纳税情况良好;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梅州市和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本招标公告上网后(包括上网之日)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7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8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本项目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由于本项目施工时间紧迫,现场场地建设条件较为复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标前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施工条件等情况。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机电工程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社保证明资料(2017年5月~10月)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踏勘现场,原件核查后退回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出具踏勘现场证明。踏勘现场具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踏勘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代理(刘工,13430282848)。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4.2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持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并自行增加封面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遵守报名窗口的管理,不得扰乱现场秩序,按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不符合本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受理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2日9时40分至2017年12月2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具体以通知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5号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邮政编码: 514145 邮政编码:510000

  联 系 人: 汤先生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0753) 7186895 电 话:13430282848

  传 真:020-86673560

  2017年 11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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