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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 )厂项目设备成套供货与施工(PC)总承包(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7-1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 )厂项目设备成套供货与施工(PC)总承包(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发改审〔2017〕 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成套供货与施工(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仙游县书峰乡鲤岭村新厝66号;

  2.2建设规模:厂区占地面积983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13平方米;本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2条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垃圾焚烧线,配2×12MW汽轮发电机组,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1条焚烧线和1×12MW汽轮发电机组, 2017年开工建设,厂内一期、二期生产公共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如主厂房(主厂房包括: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储坑、焚烧锅炉间、烟气净化处理间、汽轮发电机房、中控楼)、冷却塔、综合水泵房、油库、除臭系统、飞灰及炉渣収储系统、飞灰固化系统(含一、二期)、厂区道路、栈桥、路灯工程、飞灰暂存库、SNCR用氨水公共系统、石灰与活性炭公共系统、应急柴油发电机系统、锅炉给水除氧系统、磷酸盐加药装置与给水加氨装置、火灾消防系统、飞灰暂存库等公共系统与设施)与一期同步一次建成,第一条焚烧线预计2019年投产;二期工程为另一条焚烧线和1×12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实施具体时间待定。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的PC项目招标,含一、二期工程所涉及的公共系统与设施。焚烧炉采用倾斜往复式炉排焚烧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总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述的一期工程及公共系统与设施所有规定的为装备一个完整的并达到预定性能指标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的所有基础土建设施、设备、材料、施工、服务及设施,含厂内室外管网系统,且电力和相关管网系统应依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至综合办公楼(含食堂)、宿舍生活楼、门卫岗亭、原水处理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中水处理系统及渗沥液处理系统的进口接入端。本工程以下项目不含在PC总包范围内:厂外电力送出线路、厂外取水、厂外排水、进厂道路、围墙、入厂大门岗亭、综合办公楼和食堂、宿舍生活楼、原水处理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中水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其土建设施、厂内景观绿化、场地平整、边坡支护与挡墙、参观通道二次装修工程、综合办公楼及宿舍楼二次装修等。主要工作范围的技术要求详见PC总包技术规范书:“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成套供货与施工(PC)总承包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PC总包技术规范书”同时负责项目整组启动“72+24”验收合格起3个月的运营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人要求;

  2.4计划工期:自本PC招标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日期起16个月内机组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提资工作,45日历日内桩基开始动工。

  2.5质量要求:施工、调试及运营质量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及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颁发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机组按期达标投产,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须: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焚烧炉成套设备制造商;

  3.2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具有1个单台日处理量600t/d及以上规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C、EPC或施工类似项目业绩;且具备1项单台日处理量600t/d及以上规模焚烧炉供货业绩;

  3.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具有1项总规模日处理量1200吨/日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

  3.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合格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由牵头人派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焚烧炉成套设备制造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1月 25日至 2017年 12 月 1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月 15日 09时 30分,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仙游县书峰乡鲤岭村 地 址: 厦门高琦南五路222号(

  新厝66号 航空商务广场)2号11层

  邮 编: 361000 邮 编: 361000

  联 系 人: 周俊武 联 系 人: 蔡美珍

  电 话: 18950018506 电 话: 0592-5330787

  传 真: / 传 真: 0592-513878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210867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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