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零陵区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零陵区潇湘大道及萍洲西路给水管道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计划备案号:永零财采计【2017】000121-2 采购代理编号: HNZT-LL2017011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永州市零陵区自来水公司的零陵区潇湘大道及萍洲西路给水管道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项目总预算限价为人民币5519328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的第八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了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
(2)特定资格条件:
2.1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原件为依据.,认证范围必须包含PVC管材)。
2.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管材、管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原件为依据)。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2.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2.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
1、期限:即日起到2017年12月5日17:00期间的办公时间(每天的09:00-12: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零陵区萍洲西路(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5号门面政务中心食堂三楼)
3、购买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领取时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金额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达保证金专用的户头为准,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帐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帐 号:4305 0171 2308 0918 8888-3684
六、标前答疑的时间、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2017年12月13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此期限,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和进行标前答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9:30,递交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公开招标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永州市公交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零陵区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13367461697 地 址:零陵区南津南路百万庄5号路 |
代理采购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郝先生 电 话: 18174655626 地 址: 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政务中心食堂3楼 |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