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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洋湖再生水厂(二期)自控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洋湖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5】2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先导洋湖再生水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自控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洋湖再生水厂(二期)自控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湿地公园内、洋湖大道以南、靳江河以东,二期项目紧邻一期项目南侧建设。

  2.3建设规模:洋湖再生水厂(二期)项目设计规模为80000 m3/d(总变化系数为1.3),采用“MSBR+微絮凝过滤+人工湿地+消毒”组合工艺处理城市污水,出水达到准地表IV类水质标准(GB3838-2002)。进水水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执行,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Ⅳ类水(TN≤10mg/L)水质要求。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洋湖再生水厂(二期)自控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单内的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水务监测仪表、视频监控系统、中控室数据中心、通信材料与网络工程、智慧管理平台软件、电缆(包括穿线钢管预埋等)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自控系统整体调试;洋湖再生水厂(一期)项目自控系统的整体接入和在同一个软件平台并网运行;以及在该软件平台中进行洋湖中水厂等多个项目的接口预留。

  2.5招标金额:约人民币800万元。

  2.6资金来源:自筹。

  2.7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8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开始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9质保期:洋湖再生水厂(二期)试运行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10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及产品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应符合《关于过渡期内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四项资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电联信资【2014】1号文)和《关于近期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工作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中电联信资【2015】6号文)等相关文件定),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电气自控系统集成业绩 [须提供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有效时间以供货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

  3.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5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采用综合评估法。

  4.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后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 12月4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可在开标前十五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6.3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月 26 日9:00整(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2 月 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8.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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