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定县德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光明村、喇亚村 )已由贵定县水务局以贵水务〔2017〕142、143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国家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贵定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工程总投资:341.53万元;其中:光明村183.50万元、喇亚村 158.03万元。
2.2建设地点:贵定县德新镇光明村、喇亚村;
2.3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招标概算:190.94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 中公示的企业。
3.4 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 日至2017年12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5日上午09:3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都匀市斗蓬山路西苑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并面交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7.1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定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址:贵定县
联系人:陈 林
电话:0854-522035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 祎
电话:(座机)15721707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