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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污水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峄城区榴园镇污水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单位: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峄城区榴园镇污水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四、项目编号:ZZGPGKYC-2017-113

  五、项目说明:峄城区榴园镇污水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峄城区榴园镇棠阴中学东北,有效占地面积约 39.5 亩,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计划工期:60日历日;质量目标:合格;预算价:6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B 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2、地址:枣庄新城嘉汇大厦7楼A区(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份;

  3、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代理单位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13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枣庄峄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会议室(峄城区中兴大道15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榴园镇驻地

  联系人:孙主任 电 话: 13963292717

  2、 采购代理单位: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枣庄新城嘉汇大厦7楼A区

  联系人: 李女士 邮 箱:luyangsws@163.com

  电 话:0632-3177799 13696326907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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