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由我公司代理的第十师北屯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进出污水库排水管线(进水工程施工),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中“招标控制价 小写:4534344元(大写:肆佰伍拾叁万肆仟叁佰肆拾肆元)。”现变更为“招标控制价 小写:3852289元(大写:叁佰捌拾伍万贰仟贰佰捌拾玖元)”
此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上述澄清内容,由此给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