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亿达明招[2017]01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明溪县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南关溪二期—中山路片区改造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补充修改部分相关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部分第十三、其他资料中:建筑渣土运输企业
选用表修改为:
附表1
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选用表
工程名称 |
明溪县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南关溪二期—中山路片区改造工程) |
是否采用经市、区、县渣土办牵头组织住建、公安、交通、城管、工商部门联合审批并公示的符合资质的渣土运输企业 |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注:未选用经市、区、县渣土办牵头组织住建、公安、交通、城管、工商部门联合审批并公示的符合资质的渣土运输企业承揽本招标项目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的,将被否决投标。
二、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