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黄埔区萝岗街村(居)截污设施维护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1710-14114-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埔区萝岗街村(居)截污设施维护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03,227.22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黄埔区萝岗街村(居)截污设施维护管养项目 |
2年 |
2,103,227.22 元 |
注: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5、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的原件,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14日 至 2018年1月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小姐联系电话:020-3788076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208004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2407房
联系人:廖珍梅联系电话:020-37880769
传真:020-37880739邮编:510623
(三)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办事处公路街168号
联系人:罗洁瑜联系电话:020-82080989
传真:020-82080824邮编:5105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