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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泥消化干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设(2013)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35%;65% 。招标人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污泥消化干化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经初步设计批准,项目总投资为342751万元。设计规模为6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铺设管径DN3000-DN3500钢筋混凝土污水干管,全长约30.6km。污水处理采用脱氮除磷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紫外消毒池,污泥处理采用厌氧消化+热干化处理工艺,再生水采用臭氧脱色工艺,出水水质指标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建设地点

  工程建设地点: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规划郑州新区(中牟)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内。

  2.3 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范围包括:污泥干化机房、污泥应急堆棚、沼气锅炉房等土建施工,污泥消化池、污泥消化控制室(污泥消化操作楼)、沼气存储柜、沼气燃烧室塔、沼气脱硫装置、污泥干化机房、沼气锅炉房等设备安装,以及消化干化系统内所有综合管网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概算价:约3589万元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

  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机电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投标和施工期间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且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已完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出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缺一项业绩无效)

  3.4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单位住所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或虽有但无败诉的相关证明材料)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公告期内有效),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报名。

  4.2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关系)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三个月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缺一项业绩无效);

  (7)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单位住所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9)信誉要求中投标人所需的承诺及信用中国网络查询页。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其中第2、3、4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若资格预审,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刘乾坤

  电 话:0371-585572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联系人:侯东晗

  联系电话:0371-8666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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