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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8日13时30分

  项目名称: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27010020005

  项目联系人:晋杰

  项目联系电话:18803195131

  采购人:清河国际羊绒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清河县泰山中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176990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03195131

  预算金额:7183.2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1月08日13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五、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投融资能力,其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净资产应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4)申请人具备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工业废水处理一级或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生活污水处理一级资质;(5)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清河PPP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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