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兴路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兴路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BJDF2017-12-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雅奇
项目联系电话:150339009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刘景悦 022-693884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雅奇 150339009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8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3号楼8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0116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层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应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身份证原件;6)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7)如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原件;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