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银川市公安局委托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银川市公安局食堂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NXZC2017108
二、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食堂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银川市公安局食堂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细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预算金额:约18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拟派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1、窗体顶端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13号,联系电话:13209500831。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投标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概不接受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招标人自上午0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主楼(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主楼(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
十二、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3629586433、周烨;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银川市公安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号
联 系 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9516915232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13号
联 系 人:周烨
联系电话:13629586433
2017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