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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逸翠山庄至增城车管所)段污水管工程服务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逸翠山庄至增城车管所)段污水管工程、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城大道~禾塘路)污水管道工程、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乡路~沿江西路)污水管道工程、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荔乡路~沿江西路)污水管道工程、增城区荔城街何屋泵站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增城区荔城街二环中路至乌石岭污水管道工程前期服务及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

  1.1.3 设计范围:工程勘察(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报告等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和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与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水利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增府会纪第2届16次[2017]13号。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 工程概况:

  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工程,全长约为17.68公里,主要工作内容为污水管道DN300~DN1200,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逸翠山庄至增城车管所)段污水管工程,起点为广汕公路朱村街边界,终点为罗岗高排渠北段截污工程起点,沿线铺设污水管DN600长1.34公里;增城区荔城街何屋泵站配套管网完善工程,沿湘江北收集路柯灯山水厂、廖村、城丰村等沿线铺设截污管DN600~DN800长5.48公里,最终接入何屋泵站;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城大道~禾塘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筋混凝土管DN600总长约1.9㎞;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乡路~沿江西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筋混凝土管DN 600~DN800总长约2.32㎞;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荔乡路~沿江西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筋混凝土管DN 600~DN800总长约2.4㎞;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筋混凝土管DN600~DN1200总长约3.44㎞;增城区荔城街二环中路至乌石岭污水管道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DN500总长约0.8km。配套实施检查井、截污井、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工程。工程总投资18729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 /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的有效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乙级或以上(具备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质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1.2.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6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1.2.8 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1.3 投标报名

  1.3.1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 1月22 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还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④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该表单独提交),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以上①-④项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需出示原件核查,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自行增加封面并按序排列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需加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非电子标)。

  1.4 费用

  1.4.1 工程咨询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最高限价暂定为30.80万元。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396.16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674.88万元。

  1.4.2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和评估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收费标准,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和评估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参照上述收费标准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行业调整系数取0.7,复杂调整系数取1.1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浮动幅度为0~20%。

  1.4.3 工程勘察费(包含勘察过程中产生的开挖、钻孔、用地补偿等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后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算。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工程勘察费浮动幅度为0~20%。

  1.4.4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后概算第一类工程费用,参照上述收费标准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算。各阶段工作量比例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调整系数取1.15,附加调整系数取1.1。工程设计费浮动幅度为0~20%。

  1.4.4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1.5 工期

  1.5.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

  1.5.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个工作日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5.3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电话:020-82615722,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1.6.4 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1.7.2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1.7.3 联系人:张文健

  1.7.4 电话号码:020-82615722

  1.7.5 传真号码:0

  1.8 招标代理

  1.8.1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2号之九1201房

  1.8.3 联系人:曾工

  1.8.4 电话号码:13560371860

  1.8.5 传真号码:

  1.9 招标管理机构

  1.9.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9.2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1.9.3 电话号码:020-826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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