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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项目设备采购V标段(大口径水表智能检定装置)采购(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V标段(大口径水表智能检定装置)采购(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郫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51012415031601〕00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郫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51012415031601〕00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422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V标段(大口径水表智能检定装置)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郫县小微企业创新园项目建设用地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3.5亩,建筑面积为32000㎡, 新建厂房及配套设备,主要为净水剂生产区、水表生产区、办公及仓储设备区。

  2.4 本次招标的范围:DN50-150水表智能检定装置、DN100-300水表智能检定装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详见设备清单。

  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格条件

  3.2.1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涵盖水表检定(试验或测试)相关设备(装置);

  3.2.2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应具有本条第3.2.1款的资质和能力,代理商须获得采购设备制造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3.3 财务要求:近3年(2014-2016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4类似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且DN50及以上口径水表智能检定(试验或测试)相关设备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16 日至2018年 1 月 2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 2 月 8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上街55号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87710585

  传 真: 028-8771058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28-65018150

  传 真: 028-6501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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