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青海湖路道路工程已由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冀秦区核字【2016】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建设规模:青海湖路(栖云山路-兴凯湖路)给水工程施工,包括青海湖路(栖云山路-腾飞路);青海湖路(腾飞路-兴凯湖路)两段。
其中青海湖路(栖云山路-腾飞路)给水工程施工,管道DN300-DN500球墨铸铁管,管线长度为2895.38m(包括支管)。
青海湖路(腾飞路-兴凯湖路)给水工程施工,管道DN500球墨铸铁管,管线长度为779.3m,管道DN200球墨铸铁管,管线长度为70m。
监理周期:6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估算价:77890元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1月16日8:30至2018年0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2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秦皇岛开发区永定河道2-10号四楼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浩明
地 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厦5层
邮 编:066006
联 系 人:周晓贺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立新
地 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9号
邮 编:066006
联 系 人:杨胜利
电 话:0335-8019037
传 真:0335-8019887
电子邮件:yh8019037@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3305006601014955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