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给排水管理有限公司配水厂水质监测中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YQ-2017A06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给排水管理有限公司配水厂水质监测中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BYQ-2017A069
四、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项目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规划建设局给排水管理有限公司配水厂水质监测中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4,950,024.00元 |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见附件)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包,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视其无效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合格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4.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以下所投进口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① 万分之一天平一台
② 千分之一天平二台
③ 电导率仪一台
④ 精密酸度计二台
⑤ 自动顶空气相色谱仪一台
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口石墨炉型)一套
⑦ 离子色谱仪一套
4.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营口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
六、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单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处理本次政府采购事宜的委托代理人);
(4)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截图(要求公司名称后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字样,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字样)原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05室(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八、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可自行通过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也可现场报名时拷取。
九、公告期限
五个工作日,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18年2月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6室(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高女士0417-6196911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赫13704175633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