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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全厂设备检修维护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注: 该公告为询价公告不为招标公告,请有意向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发送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到询价函上指定公司邮箱。报价前请下载附件或查看以下技术规范书进行报价。报价提交邮箱:tzgs_zb@163.com,电话:0851--82752041。承包单位所报的总价为完成本项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税费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资质要求:具承包工程许可证,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一、总则

  1、本次项目名称为: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全厂设备检修维护(外委)。

  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承包方需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标准的高质量服务。对涉及到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本规范书中标注了“*”号的条款,为发包方提出的重要要求,承包方若不能满足将视为技术条款的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予以否决。

  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承包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若本文件及各附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经济性和安全性为原则,由发包方确定。

  5、在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承包方对设备检修维护项目所做的任何标准的修改,均不产生价格差异。

  6、本规范书中所述内容,包括要求发包方所填写内容,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发包方最低要求标准,承包方不得随意变更。

  7、本规范书中所要求的所有条款,承包方必须逐一进行明确的响应,无法响应的必须单独予以说明。对于承包方没有明确响应或含糊其辞不予置评的条款,发包方将视为无法满足该条款的要求。

  8、本规范书及其所有澄清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工作范围

  1、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全厂设备检修维护(外委)具体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此):主机(汽轮机本体及辅助系统、锅炉及辅助系统)、输煤、环保等区域的设备检修维护。

  2、工作内容及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检修工作量,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序号

维护区域

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1

汽轮机主机区域

协助完成两台机组汽机本体、凝结水和真空系统(凝汽器本体、真空泵及连接管道阀门、胶球清洗装置)、回热加热系统(1、2、3号高压加热器、5、6、7、8号低压加热器、系统内的管道和阀门及高、低压旁路系统)、杂用、仪用空压机系统等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2

汽轮机辅机区域

协助完成两台机组汽轮机调速系统、汽轮机油系统、循环水系统(循环水泵及出水门、循环水清污机及滤网、冷却塔出口滤网)、厂外补给水系统(一、二级升压泵及出水门、伸缩节、泵房外阀门及伸缩节)、化水系统、工业和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及循环水系统加酸系统、氨区系统等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3

锅炉本体区域

协助完成两台机组锅炉本体、锅炉管阀、锅炉除渣系统、启动锅炉、灰库区域、脱硝系统、除灰系统(省煤器、脱硝输灰)等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4

锅炉辅机区域

协助完成两台机组锅炉转机、制粉及燃烧系统、静电除尘器本体及输灰系统、燃油泵房等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5

燃料区域

协助完成公司内全部铁路设备及轨道衡机械设备、储煤场及其所属机务设备、斗轮机及全部卸煤机务设备、各输煤段内机务全部设备、轨道衡、皮带秤、采样机的机械部分等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6

脱硫区域

协助完成 两台机组脱硫区域烟气系统、制浆系统、脱水系统、浆液循环泵系统 等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三、工作要求

  1、人员素质要求

  1.1人员年龄在18-45之间。

  1.2文化水平初中以上,性别为男性。

  1.3身体健康情况良好,心理素质良好,满足设备巡检、检修时身体、心理等方面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1.3.1矫正视力不能小于0.4。

  1.3.2身体上不要有严重颈椎病和上肢骨骼肌肉疾病。不能有恐高症、眩晕症、严重心脏病、癫痫病、糖尿病、甲亢、色盲、色弱、矽肺病、听力损失4级及以上等疾病。

  1.3.3精神方面上不能有精神病史、狂躁症、抑郁症、妄想症等疾病。

  2、岗位职责要求

  2.1具有2年以上火力发电厂相关设备检修维护经验。

  2.2在部门领导下全面完成管辖设备范围内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消缺工作,技术上受班组技术员监督、指导。

  2.3人员为全年日间8小时上班,并服从临时加班要求。请假需经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2.4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3、资质要求

  承包方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承包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承包方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承包方资质: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在有效期内其它资格条件。

  3.3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必须具有火电厂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电厂生产管理经验,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承包方职责

  1、生产管理

  1.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保证充足的、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工作人员,如因人员不足而影响工作,发包方按厂内相关配套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2在工作期间,承包方不得将在岗人员调离电厂。如承包方配备人员不能满足现场工作要求,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应在发包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更换为满足现场要求的工作人员。

  1.3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所在部门的工作标准等要求,配合做好设备检修维护等工作。

  1.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所在部门工作安排,若工作安排和安全规程相抵触,可拒绝执行并向安排工作的人员指出,特殊情况可向发包方部门管理人员反映。

  1.5承包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认真执行“两票三制”,杜绝习惯性违章。

  1.6承包方必须向工作人员发放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1.7完成发包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人员管理

  2.1承包方应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与派驻电厂维护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负责人事、薪酬、社保和劳保、福利等的管理。

  2.2承包方必须为派驻电厂维护人员办理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3承包方必须积极配合和接受发包方对其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保护用具配备情况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2.4日常工作中,承包方必须要保证人员出勤率,请假需经发包方相应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2.5承包方的个别人员变动要上报所在发包方相应主管部门同意,补充人员应符合发包方相关要求,且到位后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6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手机暂时无电或特殊情况须关机,应提前做好其他应急通讯手段如呼叫转接或告知所在主管部门等的准备工作。

  2.7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工期等现场生产实际需求,承包方应根据自己的各专业人员实际进行人员配置,驻厂维护人员最低配置不少于38人。

  *五、发包方职责

  1、发包方对承包方有监督权和考核权。

  1.1发包方相应主管部门对承包方工作人员有考核权。

  1.2发包方职能部门对承包方有监督权和考核权。

  2、提供相关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等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

  3、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将承包方工作人员纳入班组管理体系,落实班组管理安全主体责任。

  *六、考核管理

  1、如因承包方工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及其他损失,除按发包方相应制度进行考核外,按照损失价值的20%扣减合同款,恶意导致设备损坏及其他损失时,全额赔偿损失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2、承包方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发包方厂纪厂规,考核承包方1000元/人,同时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不得推诿,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人员到岗。

  3、承包方工作人员违反发包方的“两票三制”管理标准,违反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标准,考核承包方1000元/人,同时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不得推诿,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人员到岗。

  4、承包方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担任此工作的个人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不得推诿,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人员到岗。。

  5、承包方工作人员总人数不满足现场生产实际需要的最低配置,应在7个工作日内调整到位,否则将按合同总价按月、按人核减合同总额。

  7、承包方工作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完成规定工作,没有正当理由的,考核承包方500元/人,同时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不得推诿,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人员到岗。

  8、承包方工作人员参加发包方岗位考试连续两次不及格,考核承包方200元/人,同时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不得推诿,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人员到岗。

  9、承包方工作人员工作服和安全帽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规》要求,有安全隐患的,考核承包方500元/人。

  10、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学习、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等安全及技术类培训,服从部门及班组管理,无故不参加相关学习、不服从班组管理,考核承包方100元/人,同时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不得推诿,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人员到岗。

  11、承包方工作人员工作中误动设备,造成设备跳闸、损坏严重的,损坏设备按20%的比例扣减合同总额,并考核承包方10000元/次,同时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不得推诿,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人员到岗。

  12、其他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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