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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新老区污水厂中水回用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对葫芦岛市新老区污水厂中水回用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符合条件要求及具有相应能力的特许经营权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新老区污水厂中水回用特许经营权项目

  1.2 特许经营权区域: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东至海岸线、南至CBD南边缘(兴城分界线)北至高速公路引路、西至外环路)

  1.3特许经营期限:拟定特许经营期限为 22年(与老区污水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期限同步)。

  1.4招标内容:新老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特许经营权。其中:老区污水厂为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厂为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具体实施本项目并获得特许经营权,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好中水回用项目设计、投资、建设(管道、设备及相关设施)、管理运营和移交等。

  1.5 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和移交的方式实施项目特许经营。

  1.6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合格工程。

  1.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

  2.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4投标人具有中水利用经营业务能力(营业执照具备的经营范围);

  2.5投标人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未经政府方同意,不得以项目做反担保,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

  2.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7本次招标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近3年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相关要求:

  3.1必须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3.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6)流动资金证明;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8)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3.4报名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7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 标 人: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 系 人: 金鑫

  联系电话:0429-3117800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系电话:15942963681、18842980086

  传 真:0429-3199666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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