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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和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PPP项目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和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PPP项目设计(政府采购编号:娄财采计2018-1006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ZY2018-SJ-006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的名称: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和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PPP项目设计

  2、采购政府批号:娄财采计2018-1006

  3、采购代理编号:HNZY2018-SJ-006

  4、采购预算: 24484.28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投资总额费率报价(上限价为 :费率3.0 %),取费基数按娄底市财政评审后的总价计取。

  7、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和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PPP项目设计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7】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至少具有下列一项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从“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或 “湖南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lds”本招标采购公告页面下端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肆佰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现场缴纳费用。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2月8日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在身份验证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至前一天下午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六、公告期限:2018年1月 19日至2018年 1月26 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 购 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建设街158号

  联系人:梁俊

  电 话:0738-8314403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

  联 系 人:罗女士、彭先生

  电话(传真): 0731-85328332/0731-85328339(传真)

  邮 箱: zhengyuan1301@163.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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