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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项目PPP模式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丰都县发改委以(丰都发改委发【2017】 2号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丰都发改委发【2017】 449号文《项目PPP投融资方案批复》)立项,丰都县人民政府授权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PPP实施方案不再批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在建及已建成30座污水处理厂内。

  2.2项目现状:本项目主要为设备建设运营项目,均在已建成或在建30座污水处理厂用地范围内进行,污水处理厂在规划建设时预留在线监测站房用地,不需新征土地。

  2.3 建设规模:

  (1)丰都县在线数据监测及监控中心建设。

  (2)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及监控设施设备建设,包括:①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及监控中心(包括平台所需仪器设施设备的购置?1?0安装和调试,监控中心所需房屋可由业主提供现有房屋,不需新建)。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在线监测子系统建设(包括新建22座、改建8座);③污水处理厂总磷监测设备安装及接入控制平台(共30座);④污水处理厂COD、氨氮监测设备安装及接入控制平台(新建22座、改建8座)⑤污水处理厂监控设施建设(包括新建22座、改建8座)。⑥站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22座、改建8座)。

  (3)污水处理厂20年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共30座)。

  2.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额:建设期总投资金额暂定为2565.82万元人民币,其中:监测及监控中心建设492.25万元;子站监测系统建设1719.24万元;监控设施购置安装105.68万元;其他费用248.65万元。为拓宽投融资渠道、平滑政府支出、促进重大项目实施,本项目采用 PPP模式实施。本项目估算建设期投资约 2565.82 万元,通过 PPP 模式政府方投资 51.32 万元(占股 2%),超出款项由社会投资方解决,并与运营期内设备设施更换费用、运营维护等费用一起;由丰都县政府在 20 年内通过支付在线监测数据年度服务费的形式平滑支出。

  2.5 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PPP特许经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投资方。由中标社会投资方与招标方按照98:2的比例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合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运营设施设备等;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设施设备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方,并确保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2.6 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准备期为1个月(可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缩短时间),其中包含组建项目公司,完成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等,准备期自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第二天起计算。

  本项目合作期分为准备期、建设期(含试运营期1个月)、运营期,其中准备期1个月,建设期约6个月,运营期20年,共计20年零7个月合作期限。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项目公司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其中建设部分主要包括本项目投资估算范围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及监控中心建设(包括平台所需仪器设施设备的购置?1?0安装和调试,监控中心所需房屋可由业主提供现有房屋,不需新建)。(2)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设备及站房建设:本项目拟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包括以下监测指标及设备:①COD在线监测仪;②氨氮在线监测仪;③TP在线监测仪;④采水系统; ⑤配水及预处理单元;⑥控制单元。(3)视频监控设备建设。(4)所有本项目系统软件购置、开发及运行等。(5)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维以及配套设施建设。(6)其它。

  具体还应包含如下内容:

  2.7.1. 投资与融资:

  (1)招标人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规定注入资本金;

  (2)中标社会资本方对PPP项目进行投融资;

  (3)其他相关的工作。

  2.7.2. PPP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公司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制定建设方案,开展设计并报批,编制预算报告并经审查,开展监理单位招标等前期工作。

  2.7.3.PPP项目工程建设:

  (1)PPP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招标人项目概况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及监控项目施工及设备供货、安装、调整、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有权增加或减少部分工作内容);

  (2)组织完成全部设施设备系统调试、联调,并组织通过验收、试运营合格;

  (3)PPP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的协调。

  2.7.4. PPP项目运营及维护:在确定的特许经营权年限内进行运营及维护管理;

  2.7.5. PPP项目移交:

  (1)运营期结束或项目合同终止后,进行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的移交;

  (2)进行移交前的检测评估与修复,符合取得该项目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3.1.1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投融资能力;

  3.1.2在线监测设备生产厂家:本项目在线监测设备生产厂家或具备在线监测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在线监测设备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唯一指定授权的代理商。

  (3)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并且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后方可参加投标,中标后招标人将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相关合同。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均为原件。

  (4)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须由牵头人提交投标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且由联合体牵头人参与开标并签署投标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 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丰都环保局办公楼513房间

  联系人: 敖梓健

  电 话:023- 70770158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7室

  联系人: 霍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3-67120657

  传 真:023-677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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