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水尾溪截污干管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154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91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普宁市水尾溪截污干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新建截污管道总长约9820m,管径d300-d800;以水尾溪及其支流为分界线分为东西2个分区,分别为西区截污干管起点为下架山镇区中心大道,由东向西经过双溪村穿越水尾溪,后沿水尾溪西岸由南向北敷设,于324国道南侧接水尾溪西岸管道,长度3820m;东区截污干管起点为下架山镇镇区市场,由南向北沿华下路敷设至324国道北侧,后由东向西沿324国道敷设至华林村村口,再由南向北沿华林村现状路敷设至水尾溪东岸管道,长度6000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以上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建设地点:普宁市。
施工监理服务时间各30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普宁市以外监理企业需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2.报名时应提供:
(1)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6)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3份,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于2018 年 1 月 26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至 2018 年 2 月 1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共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文 法定代表人:刘斌
联系人:陈克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67533 联系电话:0663-2848886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