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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冷水江市农村自来水水厂巩固提升PPP项目(第二次)PPP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冷水江市农村自来水水厂巩固提升PPP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娄冷财采计20172781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FW(LD)-087经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资本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采购人为:冷水江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亿元,工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新建水厂1座,二是对现有6座水厂进行提质改造工程,三是新建两座水库。本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三尖镇新建水厂一座,新建配套水源水库一座;

  2、对铎山水厂、红日水厂、利民水厂、周头水厂、咸宜水厂、矿山水厂管网及用水户水表进行升级改造;

  3、新建水源点渣渡镇锦鸡山水库;

  4、周头水库扩容500万m3。

  3、采购需求

  3.1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亿元,其中建筑工程69327.23万元,临时工程6053万元,独立费用9289.85万元,环境保护6300.00万元,水土保持750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102.06万元,基本预备费8467.01万元。股权结构为: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暂定20%,引进社会资本方暂定80%。

  3.2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公司筹资不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政府方不为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方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3项目合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20年。

  3.4 实施模式: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授权冷水江市水利局作为本项目的PPP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监管和项目移交等工作,并已指定冷水江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负责本项目的股东责任,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订股权和投资协议,组建SPV项目公司。

  3.5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即项目公司负责经营水务业务(含管道安装、自来水生产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主要通过销售自来水和自来水管道安装等收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其中自来水收费收入是运营收入的主要部分。当运营收入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合理回报时,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每年的运营收入实际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对项目公司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4.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2017年10月份至12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7年10月份至12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4.1.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4.1.4提供201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及申请人公章,并在骑缝处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及申请人公章(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1.5 其他说明

  4.2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3 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2016年底净资产在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具有城乡供水运营经验;

  (3)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满足a或b,且同时满足c和d:

  a.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注: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单独具有,也可分别具有);

  b. 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明文件,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注: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单独具有);

  c.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供水不善被省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且在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d.被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禁止进入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申请(以省级水利厅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建设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申请(根据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有关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月1日之前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同时终止,以建设信息平台查询为准);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申请;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0个工作日内银行存款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资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授信额度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承诺函或意向函原件。资格预审阶段不要求提供。

  (5)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征信系统的企业信用报告);

  (7) 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在80%以下(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8)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9)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除以同一个联合体形式参与外,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3家;

  5.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的所有条款和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6)、(8)、(10);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特定资格条件(1)、(4)、(5)、(7)、(9);联合体还应符合特定资格条件(2)(3);

  注1: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具备。

  5.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义务,中标后申请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单位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诚意保证金

  6.1本次招标接受投标单位交纳诚意保证金:壹亿元;

  6.2诚意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6.3投标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报名时提供诚意保证金交纳保证书;

  6.4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须交纳足额诚意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予以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资本金。

  7、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⑤诚意保证金交纳保证书;以及二份上述①②③④⑤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壹正肆副共伍份,面送至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2月13日上午09:00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9、其他事项

  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资格预审办法),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的投标采购环节。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本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冷水江市水利局

  地址:冷水江市沿江北路100号

  联系人:贺魁彼

  联系电话:13973844306

  10.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联系人:李瑞 、刘超

  联系电话:18673828399、15007386188

  10.3监督部门:中共冷水江市纪委驻市统战部纪检组

  地址:冷水江市沿江北路100号

  联系人:刘卫时

  电话:13973852251

  10.4监督部门:冷水江市财政局

  电话:0738-5265708

  10.5监督部门:冷水江市纪委、监察局

  电话:0738-52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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