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环资〔2017〕959号、西发改经信〔2017〕4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凉发改代理比选备案〔2018〕10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成都.凉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2 建设地点:西昌市成凉工业园区内
2.3 项目规模:新建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包括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均质调节及水解酸化池、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过滤间、消毒池和八氏计量槽等,建筑面积约4770平方米。成凉工业园区市政道路、机场大道雨污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燃气、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路灯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共计10条道路,总长度约13514.860米,1条雨污管道,全长35914米,1条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管道,全长4430米。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155073.29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55073.2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1月29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到场的比选申请人代表应当满足“凉府发【2012】30号”规定)。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凉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西昌市民族体育场2楼10号办公室
邮 编:
联 系 人:黄华
电 话:2187927
传 真:2169032
2018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