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北区石船镇石船水厂改造工程已由渝北发改投【2016】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三峡后续规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及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渝北区石船镇石船水厂改造工程监理。
2、 建设地点:渝北区石船镇。
3、 工程规模:含八个村主管道,主要含DN300球墨铸铁管6798米、DN150球墨铸铁管5720米、DN100球墨铸铁管18132米、DN50钢塑给水管112303米、DN32钢塑给水管35549米、DN25钢塑给水管177080米以及相应的管沟、管井土石方挖填、砌筑等。建安费约3057.27万元。
4、招标范围:渝北区石船镇石船水厂改造工程的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如下:
施工阶段: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联动调试等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并移交运行单位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方面的协助管理等。
缺陷责任期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工程缺陷整改期结束之日,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项目工期暂定为200日历天,最终以施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外地监理企业投标:按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在本市参与监理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的监理企业。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厂改造(或新建)项目(含20KM及以上的给水管网)或单个改造(或新建)20KM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施工监理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1) 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8年2月1日起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2) 标书费用:500元/套(缴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4:00(北京时间),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
3、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2月 6 日17:00(北京时间),网上提交。
4、 其他相关信息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3月6日 9:00 至2018年3月 6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顺义路,区行政服务中心旁)。
3、开标时间:2018年3月 6日10: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5、其他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郭益路鱼嘴水厂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23-8672902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中渝国宾城8栋1单元10-3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