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狮市二次供水及配套设备、设施、管网新建与改造工程——20万吨水厂仪表、自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经采购人同意,“石狮市二次供水及配套设备、设施、管网新建与改造工程——20万吨水厂仪表、自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编号:YFCG201712312(2)]”项目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设备清单的“水厂自控系统5PLC系统材料表”中第33、34项为重复要求,现删除设备清单第34项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9页明确“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图纸及设备安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招标文件的设备清单,详细测算投标的工程量及安装施工费用。”即招标文件中控制箱到相关设备的控制线缆均包含在本次采购的报价中。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的内容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二O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