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福建宁德市蕉城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洪口乡人民政府委托,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350902]jccgzx[XJ]2018001、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902]jccgzx[XJ]2018001

  2、项目名称: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1批 350000
350000 35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描述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类别];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B、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人员须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清单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2-05 16: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2-08 16: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2-0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青少年宫科技楼二层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02-09 09:00,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青少年宫科技楼二层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洪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洪口乡

  联系人姓名:李成豪

  联系电话:18750357542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青少年宫科技楼六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郭志勇

  联系电话:0593-295115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02-05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