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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项目

  2.1.2建设地点及内容为:项目拟在乌鲁木齐市河东再生水厂四期工程拟建在河东污水厂北侧,河东再生水厂一、二期工程西侧,占地约8.7ha,处理规模为15万m?/d,处理标准为一级A。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升泵房及精细格栅间1座、MBR生物池1座、MBR膜池及设备间1座、甲醇间1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1座、供氧站1座、臭氧发生间1座、臭氧接触池1座、清水池1座、厂区回用水泵房1座、浓缩池1座、脱水机房1座、厂区污水泵房1座及热泵机房1座。总投资约7亿元。

  2.1.3项目概算:本项目服务费用计划投资概算为人民币 22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费用计划投资概算,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4服务周期为: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获得该报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复意见。

  2.2本次招标范围:编制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节能评估报告书。(含报告书的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并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和审批,最终取得批复)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 ;(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3 企业业绩条件: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市政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4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

  3.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市政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6财务要求: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8 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3 编制乌鲁木齐市污泥综合处理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可研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站对应的“招标投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址: www.wlmqsswj.com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3月5日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15标书送达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5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

  联系人:祝建新 联系电话:0991-41890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住宅楼21层(儿童村)

  联 系 人:刘化阳

  联系电话:0991-2336667、1819588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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