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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任县任城镇政府北路供电职工家属区供水分离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县任城镇政府北路供电职工家属区供水分离工程已由 邢台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邢国企剥离办[201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任县自来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2-09 至 2018-02-14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邢台市泉北大街金盾花园14号楼2单元102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须知:需携带以上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留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3-01 09:30 ,地点为 邢台市泉北大街金盾花园14号楼2单元10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任县县城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编:054000邮编:071000

  联系人:刘波联系人:薛彦玲

  电话:0319-7511399电话:0319-2587788

  传真:无传真:无

  电子邮件:598789661@qq.com电子邮件:hbxjxt@163.com

  网址:无网址:无

  开户银行:无开户银行: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无账号:10014802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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