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 申请人至少具有3项国内火力发电厂电子絮凝脱硫废水处理设备(40m3/h处理能力及以上)1年以上的良好运行的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签字页,投运单位运行使用报告证明及水处理前与处理后水质报告等(附合同原件备查);
变更为:3. 申请人至少具有3项国内火力发电厂电子絮凝含煤废水处理设备(40m3/h处理能力及以上)1年以上的良好运行的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签字页,投运单位运行使用报告证明及水处理前与处理后水质报告等(附合同原件备查);
其余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