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KLZCGK2018-008#
二、项目授权主体:东营市垦利区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
四、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凡有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后期投标。
1、申请人资质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1.2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1.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6个月社保单据),并取得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申请人融资能力要求
2.1申请人2016年度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2申请人2014 至 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16年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3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7亿元自有资金证明,或者提供不低于3 .0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及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7500万自有资金证明。
3、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至少具备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单项类似工程或 PPP 项目业绩,并符合以下要求:
3.1须为 2015年以来的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公示截图;
3.2总投资额需3.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3.3 PPP项目业绩须为通过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查询,经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或通过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官方网站项目库查询,公开项目信息的项目。
注:类似工程或 PPP 项目业绩须为市政类,业绩须为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等其他单位提供的业绩无效。
4、其他要求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是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4.2履约及信誉情况良好,提供在政府采购活动前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政府采购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申请人可向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申请人的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需求
1、项目投资:本项目静态总投资约为37000万元。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包含2个子项目,建设内容分别如下:
(一)项目区位
1.东营市垦利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南至同兴路、北至复兴路、西至利河路、东至渤海路。
(2)排水管线清淤及维修改造
对规划范围内城区现状排水管线进行清淤及维修改造。
2.胜兴商务广场地下通道工程:
本工程位于垦利区胜兴路中段,党政办公楼以北。
(二)建设内容
1.东营市垦利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雨污分流管线改造工程
污水管线工程、截污干管工程、倒虹吸工程、泵站工程 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规划 DN500 污水管线 35328 米, DN600 污水管线13332 米,DN1000 截污干管15500 米,DN800截污干管 2200 米,规划污水泵站 1 座,倒虹吸 3 座。
(2)排水管线清淤及维修改造
对现状污水及雨水管线进行清淤及维修改造,其中污水 管线 106.9 千米,雨水管线 232.4 千米。
2.胜兴商务广场地下通道工程:
本工程为地下过街通道,地下一层,设置两个车行通道 及一个人行通道,兼做 1302 人防工程出入口。工程长 103.6米,宽 16.2 米,人行通道净宽 5.0 米,两个车行通道净宽 5.0米;在胜兴路南侧广场设置 2 个车辆出入口及 1 个人员出入口;工程地下一层,层高 3.6 米,胜兴路部分覆土厚 0.6 米。
(三)投资规模
本项目包含 2 个子项目,总投资为 37000 万元。
1.东营市垦利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5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0855 万元,其它费用 1645 万元,预备费 2500 万元。
2.胜兴商务广场地下通道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值为 20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1751.74 万元,其他费用 171.34 万元,预备费 76.92 万元。
3、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本项目合同期19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8年)。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投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方式。
5、项目性质:新建及改建。
六、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后续公开招标。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2018年2月27日- 2018年3月 5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城大渡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往东50米路北)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业绩合同、信用查询截图打印件。
八、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18年 3月20日上午09:00-09:30
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3 月20日上午09:30
3、提交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4、接收人:李先生(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仅限于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送达方式。)
九、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后续公开招标:否。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振兴路203号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0546-2567986
2、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大渡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往东50米路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18559 15552751808
电子邮箱:liyedongying@126.com
十一、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