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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七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七标段)监理招标已由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洼县县城污水处理管网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大发改发【2015】3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洼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七标段)监理招标(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305改线段至城北排水站。

  2.2合同估算价:17.49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8 年3月30日开工至 2018年 4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31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新建d=1.2米污水管道780米,d=1.5米雨水管道338米,顶管d=1.2米管道78米,监理招标。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2月28日至 2018年3月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信用等级报告、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大洼区新华街、联系电话:0427-3459008)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34万元,递交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正式收据。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2日至 2018年3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3月21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 系 人:黄鹏

  联 系 电 话:133323711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0427-685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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