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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洪梅镇安博排水箱涵二期工程及华平电子商务项目排水箱涵工程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公告时间:2018年3月7日8时30分 至 2018年3月29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ZHMD11809026

  建设单位:东莞市洪梅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洪梅镇安博排水箱涵二期工程及华平电子商务项目排水箱涵工程前期工作

  工程地址:东莞市洪梅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3832100.00元

  工程规模:安博排水箱涵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目前已经建设完成的安博排水箱涵连接洪金路和乌沙内河涌,主要解决安博物流中心及洪金路的排水问题,但由于已建成箱涵仅连接到乌沙内河涌,并未直接连通外江,该区域下水管道的水仍全部通过乌沙村内河涌排到外江。乌沙村内河涌为乌沙村重要的排水通道之一,为了避免安博物流中心及洪金路直接排入乌沙村内河涌,加大乌沙村内河涌的排水负担,将现状已建箱涵保留在原内河涌出口的同时延伸至外江堤边,并在内河涌及堤边出口处分别建设一座水闸。这样下水管道的水平时将全部排出外江,只有在外江水位高于内水位时排入内河涌,通过乌沙排站排入外江。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箱涵、水闸、清淤等。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457.21万元。华平电子商务项目排水箱涵工程前期工作,华平电子商务华南总部项目落户洪梅洪屋涡村,位于民田涌水道左岸,洪屋涡下西水闸旁。目前,华平电子商务华南总部用地及周边区域现状基本为农田、鱼塘、河道,排涝灌溉主要通过下西排渠(位于华平电子商务项目用地红线内)接入民田涌水道解决。为提高项目用地的完整性,最大限度确保货物安全及运营效率,计划通过将下西排渠改建成地下排水箱涵方式解决排涝灌溉问题。本项目为河道改迁工程,建设方案初定为新建排水箱涵长约482m,在箱涵出口处新建水闸一座。估算投资约1926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为准)

  发包范围:东莞市洪梅镇安博排水箱涵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华平电子商务项目排水箱涵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中标人尚需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服务期限:总服务工期135个日历天(不包括招标人进行前期工作成果文件审核、评审及审批的时间)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水利行业乙级 或者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①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②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8年3月29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7日8时30分 至 2018年3月29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www.dgzb.com.cn)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吴少锋 0769-8884129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黎玉青 0769-22235950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或东莞市住建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5.按《关于调整我市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及招投标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水务〔2016〕363 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 1:00 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查询,其中非联合体牵头人仅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即可)。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 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 3 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④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核对其企业信用档案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中的相关信息,如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投标担保方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769-22830700;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 号汇峰中心 H 座 6 楼。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洪梅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电话:0769-88841296;联系人:吴少锋地址:东莞市洪梅镇 。招标代理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235950;联系人:黎玉青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s://www.dg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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