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购乐山市沙湾区沫东片区沫东坝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予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预算:93,707,100 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8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17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2号
联系人:黄老师 139813155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