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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水务局清远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水务局的委托,对 清远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3-160400-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700,000

  四、采购数量:30月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采购预算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约100吨/天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人民币 430 元/吨(含污水处理厂到处置场地的运输费用)

人民币3870万元/(24个月+6个月)

  5.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6.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6.1.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1.3. 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1.4. 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4. 具有投标人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具有环境监测资质)开具的:

  6.4.1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含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6.4.2 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主要生产工艺须包含污泥相关许可内容;

  6.4.3 2017年排放污染物检测达标报告。

  6.5. 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3) 具有投标人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具有环境监测资质)开具的(以下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含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2.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主要生产工艺须包含污泥相关许可内容;

  3.2017年排放污染物检测达标报告。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3月16日 至 2018年03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3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先生联系电话:0763-33098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297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永愉花园酒店(1204房)

  联系人:谭俊杰联系电话:020-37726707

  传真:020-36968659邮编:510801

  (三)采购人:清远市水务局地址:新市区鹿鸣路八号之九

  联系人:张新妹联系电话:0763-3362925

  传真:0763-3369326邮编:51151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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